政策解读第一篇: 调岗调薪实操策略
在实际用工情况中,调岗调薪已成为劳动争议高发地带,以下为调岗调薪纠纷九大常见问题汇总,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。
双方协商一致 采取书面形式
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,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,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,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。 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,如果不具备任职能力,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,以使劳动者适应新的工作岗位。 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,做到有理有据。
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,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,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(在实践当中需要以“岗位说明书”“目标责任书”等文件予以佐证); 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,保持一定的合理性。
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,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。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,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。 劳动者的行为属于“旷工”。旷工一般是指: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,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,劳动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又不按时上、下班。
有明确的岗位职系和薪酬对应标准。若无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,调岗后的薪酬标准应当协商确定,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。 与员工书面确定新的岗位与报酬标准。
对于重新入职但从事原工作岗位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不得再设试用期; 对于重新入职但从事他种岗位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再行约定试用期。